行業資訊
Industry information
根據國務院安委會《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》工作要求,陜西省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辦公室對2024年以來“全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信息系統”中錄入的各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對比分析,歸納了同類型問題的主要表現,并提出工作建議,供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對照排查,提高早期識別能力,遏制同類型重大事故隱患增量。
燃氣領域同類型典型問題
(一)防爆問題主要表現:
電氣設備及儀表隱患。工藝裝置區、加氣區、罐區等多處區域,攝像頭、照明燈、軸流風機、電氣接線盒、開關等電氣設備及儀表,存在非防爆或防爆性能失效問題。
爆炸危險區域防爆管理不到位。部分燃氣企業爆炸危險區域存在防爆設備等級不匹配、選型不當、人員安全培訓不足及檢查制度缺失等問題。
燃氣設施區域設備隱患。部分應使用防爆設備的場所,如液化石油氣電子罐裝稱、萬向卸車臂頂部照明燈、加氣槍箱內接線、充裝臺電子秤等,采用非防爆型設備。
(二)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問題主要表現:
未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。進口閘閥上方、球罐區、卸車臺、灌裝間、瓶庫、報廢區等燃氣設施區域或建(構)筑物內,未安裝固定式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。
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故障或未正常開啟。部分加氣站存在可燃氣體報警器超期未更換、未通電、探頭被包裹等情況,易導致報警裝置無法正常運行。
燃氣泄漏報警器安裝不到位。在安裝環節,出現安裝位置不正確、安裝方式不規范等問題。
(三)安全管理制度問題主要表現:
安全管理體系不完善問題。企業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,以及對燃氣用戶燃氣設施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。
人員資質問題。企業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、特種設備操作人員、電工等,未取得相應的安全管理證書、考核合格證或特種作業證。
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。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,未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;安全投入未能得到有效保障;安全教育培訓流于形式,參加人員簽字代簽等;未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;應急預案與企業實際不符等。
(四)設備設施維護及管理問題主要表現:
壓力容器檢驗問題。特種設備如壓力容器、壓力管道,存在定期檢驗報告書檢驗日期失效、缺失或未按規定辦理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的情況。
加臭裝置問題。加臭裝置未加臭或加臭劑缺失,燃氣泄漏時難以察覺,增加燃氣火災爆炸等事故風險。
(五)其他設備設施問題主要表現:
卸車及停用設備問題。卸車軟管未安裝拉斷閥、防止裝卸用管拉脫的聯鎖保護裝置缺失、管道未切斷或置換、停用設備未掛停用標識。
防火問題。充氣臺裝置區的窗戶為木質,不具備防火功能;氣瓶暫存間及壓縮機房未設置向外開的防火門;管溝未封堵、未填砂等,防火措施不完善,易導致火災蔓延。
防雷問題。未按照《防雷領域重大隱患判定標準》建立健全相關管理資料。
液化石油氣用戶自提問題。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環節監管力量薄弱,存在用戶自提購氣行為,配送環節出現監管漏洞。
燃氣安全使用知識宣傳不到位。居民用戶不熟悉燃氣安全使用常識,無法分辨正規氣瓶和“黑氣瓶”;對燃氣泄漏應急處置措施不熟悉等問題突出。
工作建議
1.完善安全責任體系。城鎮燃氣經營單位應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,制定《崗位安全責任清單》,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,明確從企業負責人到一線作業人員的具體安全職責,將安全責任細化到每個崗位、每項操作流程。
2.加強安全教育。城鎮燃氣經營單位應定期組織員工培訓,針對企業負責人、安全管理人員、特種作業人員、普通員工,分別制定培訓方案。企業負責人每季度參加行業安全管理專題培訓,培訓內容應增加燃氣泄漏應急處置、防爆設備故障排除等實操演練。每半年組織1次全流程應急演練,模擬燃氣泄漏、火災爆炸等場景,提升員工應急反應能力。
3.推進標準化建設。城鎮燃氣經營單位應依據國家和行業標準構建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,對照《城鎮燃氣設計規范》《燃氣系統運行安全評價標準》等國家標準,全面梳理企業安全生產制度。重點完善風險分級管控、隱患排查治理、設備維護保養等制度,形成可操作的執行手冊。可聘請第三方安全機構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進行評審,根據評審結果及時調整優化制度流程。
4.強化現場管理。城鎮燃氣經營單位應完善作業現場安全設施,及時對爆炸危險區域非防爆電氣設備更換,安裝符合防爆等級要求的攝像頭、照明燈等設備。在卸車臺、灌裝間等區域加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,并接入企業監控系統實時監測。制定《現場安全檢查清單》,一線員工每班進行1次崗位安全自查,安全管理人員每周開展1次專項檢查,企業每月組織1次綜合檢查。可建立隱患預警系統,當監測數據超過閾值時自動報警,實現隱患早發現、早處置。
來源:聊燃氣 陜西應急管理